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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木兰吴栋畜牧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发布于:2021-02-08 被浏览:4152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必须进行公示工作,然后提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重新审查,以便更广泛的社会组织和群众了解和参与。现将该项目的相关内容首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述

项目名称:木兰吴栋畜牧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业主:木兰吴栋畜牧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柳河镇临江村新法屯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拟建项目总面积40372m2,新建牛舍、养牛场、饲料仓库、原料棚、干草堆区、浓缩饲料仓库、青贮池、饲料加工车间、饲料仓库、新牛转运隔离区、病牛和死牛隔离区、消毒室、兽医室、活动场、护理室、车库、蓄水池、氧化塘、粪便处理室等。项目建成后,将有1000头肉牛和900头肉牛。

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业主:木兰吴栋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英俊

ize:16px">       联系电话:13936549988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柳河镇临江村新发屯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哈尔滨博诚工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845787256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黑龙江科技大学嵩山校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木兰县东吴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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