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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今冬明春动员调配疫情防控

发布于:2020-12-17 被浏览:2390次

冬季,呼吸道传染病进入高发期。面对我国新冠肺炎疫情的零星现象,佳木斯市今冬明春在全市范围内重新动员和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两手抓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克服麻痹、厌战、侥幸、放松心态,夯实四方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2月14日,佳木斯市与新冠肺炎防治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和市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向各地、各单位提出要求。

要坚持“人”与防、平战结合的原则,收紧对外防御投入的弦。对从海外和国内高危地区返回佳木斯的人员进行认真调查,对隔离人员实施徒手控制措施。

加强口岸防控。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组织口岸一线生产、工作及相关人员防护培训,严格执行“三集中、一轮换”管理制度,确保形成闭环管理。加强边境管制,增加巡逻密度,在冻结期内防止跨境走私。

要加强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和控制,做好医院、学校、公务员机构、监狱、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加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的环境改善,做好各种“哨点”管理,加强旅游领域疫情防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规范医疗秩序,对医院开展大规模调查培训演练,补短板,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提高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应急物资,突出元旦、春节等人流、物流高峰期的疫情防控准备,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机制。

要求各县(市)、区承担属地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负主要责任,继续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做自己的事”;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起分管责任,督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公民个人防控疫情的法律责任,做好个人防护。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和来自疫情风险地区食品的管理,佳木斯市于14日下午向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发布了第23号公告,从“人、物、环境”等方面做出了规范和要求。凡从佳木斯市以外购买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从供应商处取得证明和票证,未经核酸检测合格报告,不得购买和销售来自疫区的食品。业务销售必须在专柜进行,实行实名消费登记或扫码支付销售,确保全程可追溯。为员工建立实名制管理账户,落实佩戴口罩、手套、工作服等防护措施。建议大家尽量不要在网上或者不明来源购买冷链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