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款记录“拉出”一个电视贩毒案
七个月后,一个省长的贩毒目标案件横跨黑龙江省和重庆市。在虎林公安局缉毒大队的全力配合下,抓获16人,查获甲基苯丙胺772.23克、麻姑1.76克。
2019年10月,鸡西市公安局缉毒支队在其工作中发现一条涉毒线索。经过初步调查,鸡西市有一个叫曹某某的人涉嫌贩毒,基本锁定了曹某某贩毒的犯罪事实。虎林市公安局缉毒大队接到传输线索后,迅速立案调查曹某某贩毒案。
2020年5月,虎林市公安局缉毒大队在鸡西市公安局缉毒支队的全力支持下,经过周密调查,终于将曹某某锁定在线。小牟近期会把从重庆买的药通过物流邮寄到鸡西市。警方接到线索后,立即对物流公司进行了严密监控。经过两天两夜的等待,来取货的人终于来了,但这个人既不是曹,也不是肖,也不是包裹上提供的收货人。原来,小某怕邮寄毒品曝光给自己带来麻烦,雇用滕代替自己提货。这个腾墨宝一直是小某的得力“助手”,起到了“拉皮条”送货的作用。
警方在“神秘包裹”中查获了700多克疑似冰晶和20片麻谷,滕在证据面前迅速解释说,他是来为肖提货的。5月14日,警方逮捕了正在考驾照科目二的小某。但肖某拒绝承认自己在贩毒,其中一个重要证据就是汇款记录。小牟通过同一个农行卡多次买卖药品,但小牟不是这张银行卡的主人。警方通过银行获得了银行卡持卡人的信息,确认银行卡持卡人是谢某某的母亲谢某某。面对大量证据,肖某最终供认了自己的贩毒罪。
据小牟供述,2020年3月,他去重庆旅游时,在吃饭时遇到一个绰号“胖子”的重庆小老板。“胖子”听说小牟想买毒品,就把李从重庆介绍给了小牟。就这样,小牟通过“胖子”将23万元的毒品转给了李,并同意“胖子”购买一台电视机,将从李处获得的毒品放在电视机的后盖,通过物流将电视机送到鸡西市,让毒品神不知鬼不觉地到达小牟手中。但是这个看似“完美”的计划已经在公安机关的控制之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