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黑龙江百姓生活网 >> 教育 >> 文章正文

问同学深圳“升级版”课后延期服务有什么有趣的点?

发布于:2020-12-04 被浏览:2235次

东方IC(数据地图)

作者/熊丙奇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所所长

近日,深圳中小学打算提供课后延时服务的消息引起家长热议。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发布的《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课后延时服务有以下特点:正常上课日下午,延长两个课时;服务内容是自我操作,老师答疑,去少年宫、美术馆、社区活动中心等附近活动;学生不得布置任何形式的作业,不得统一补课或变相补课;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与,学校不得收费;教师和工作人员可以参加,按每人每次不低于150元,不高于300元给予补贴。

早在2017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小学要充分发挥课余服务的主渠道作用。广大中小学要充分利用自身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并主动承担学生课后服务的责任。2018年4月,广东省教育厅公布《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课后服务包括在校早餐午餐服务、在校午休服务、课后托管服务。在深圳,从2017年3月起,全市中小学100所学校被选定开展“4: 30活动”试点。活动旨在整合和利用优质社会资源,在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德育、体育、文化、艺术和科技实践活动,丰富学生课外生活,满足学生多样化和个性化发展需求,实现全面道德培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它不仅解决了家长接送孩子的问题,而且通过“4: 30活动”促进了学生素质的发展。2019年,深圳将“4: 30活动”推广到全市中小学。

那么,新宣布的课后延期服务和之前的“4: 30活动”有什么区别呢?在我看来,最大的区别就是提高了生均成本,以及明确本校教师参加课后延时服务可以获得相应报酬.这有利于形成课后延期服务的长效机制。在全国中小学开展课外服务,最重要的是保证开展课外服务的经费,调动教师参与课外服务的积极性。

据报道,深圳此前曾开展过“4: 30活动”,每年每个学生的补助标准为350元。但实际运行后发现,学校用于支付外聘教师、教学设备、场地等费用,平均每个学生每年花费1000元左右。由于成本不够,很多活动无法开展,个性化活动不丰富,家长对“四点半活动”的满意度不高.此外,由于相关政策的约束,学校教师参与活动管理无法获得相应的报酬。因此,在校内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受到影响聘校外教师,却又存在引进校外机构缺位的问题,大多数学校需要购买校外服务来开展“4: 30活动”。

解决课后服务的运行成本,只有两个选择。在一是全部由财政买单,课后服务的资金是有保障的,因此不向父母收费,也不会增加家庭负担;在二是实行成本分摊,课后服务的费用是明确计算的,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必须分担一定的费用,并根据选定的课后服务活动支付费用。这个主要看当地财力。一般来说,如果当地财政实力较强,会选择第一种方式,这样就避免了课后服务收费的问题,把课后服务作为一种包容性的服务。但有些地方财力有限,会选择第二种方式,也是合理的,因为课后服务不是义务教育,而是选择性服务。

深圳选择的是财政买单模式.但是以前的做法并不能保证资金充足,同时资金的使用也过于有限。例如,我们学校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不会收到相关的备忘录

这就涉及到对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理解,无论是自己的职责还是加班。如果是职务的一部分,教师不能领取报酬;如果属于加班,需要根据你参加课后服务的情况领取报酬。一些地方教育部门把这当成了教师的职责,但教师并不这么认为。以前没有这种“义务”,现在加了这种“义务”,但是如果工资不涨,怎么能心甘情愿多工作两个小时呢?这种情况更多出现在财政买单的模式下,而向家长收取一定费用的课后服务模式也考虑了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的报酬,因为当教师缺乏积极性时,很难做好课后服务。

由此可见,在深圳新推出的课后延时服务,反映的是管理思想的进步,学校不能提供高质素和免费的课余公共服务,但却不增加财政开支。要求教师参加课后服务,但只讲奉献,讲薪酬保障,不可持续。任何教育改革和教育服务的推广都离不开相应的利益机制。只有构建利益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才能形成长效机制。

标签: 课后 教师 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