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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的建议作出回应: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论证

发布于:2020-11-21 被浏览:3758次

关于学前教育是否应该是义务教育,或者学前教育应该是义务教育多长时间,仍然存在不同的观点,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论证。当前,当务之急是落实政府责任,着力拓展全纳学前教育资源,努力满足普通民众接受全纳学前教育的需求。

11月19日在教育部网站公布的《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74号(教育类433号)提案答复的函》(以下简称《答复函》),披露了教育部经与财政部、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协商,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将托儿所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的提案》的批复的具体内容。

教育部在10月22日写的《答复函》中指出,国家高度重视托幼机构的发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学前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新时期,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遍效益的基本方向,促进学前教育的普及、普遍效益、安全和优质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3岁以下婴儿护理服务的属性、发展原则和管理。国家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婴幼儿保健服务政策和规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婴幼儿保健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为婴幼儿保健和保健以及婴幼儿早期发育提供业务指导;教育部门负责培养各类幼儿保育服务人才。

《答复函》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地实现“儿童教育”。

“关于将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的问题,教育部组织专家进行了研究和论证。”《答复函》指出,“专家认为,义务教育具有普及、免费、义务的特点。目前普通民众对学前教育的主要诉求是希望政府承担更多责任,尽快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对学前教育是否应具强制性,或多长年限的学前教育应具强制性,各界还有不同看法,需进一步研究论证。目前最迫切的是贯彻落实政府责任,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努力满足老百姓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