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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囤积年货!这15批食品未通过抽样检验

发布于:2020-12-28 被浏览:2790次

今天(28日),重庆市市场监督局发布了关于食品安全抽样检查的通知。根据通知,近期,我局组织对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产品、炒货坚果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精、食品加工产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保健食品等进行了抽查,抽检项目中有3036批合格样品和15批不合格样品。具体来说,有:

(1)重庆市荣昌区万芳粉丝厂生产的北碚区贾伟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粉丝(火锅粉)经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庆市荣昌区万芳粉丝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申请复检;经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复验后,维持初步检验结论。

(2)邻水县王鼎食品厂生产的沙坪坝区石成蔬菜批发经销部销售的猪嘴(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重庆一品宏宇科技有限公司田文大道分公司销售、荣融一派(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低糖木丝奶糕(糕点)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庆一品宏宇科技有限公司田文大道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申请复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验,维持了初步检验结论。

(4)忠县巴山镇徐琳生鲜超市销售的、重庆楚云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段维朗麻辣酱油,经东莞钟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氨基酸氮(以氮计)不符合国家标准。重庆楚韵调味品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申请复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验,维持了初步检验结论。

(5)郭乐云起食品经营部在合川区销售的、四川广汉卓悦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芝麻油(分装),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乙基麦芽酚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四川广汉卓越口味实业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申请复检;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复验,维持了初步检验结论。

(6)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发现,潼南区百润超市销售的,名义上由四川广汉卓悦叶巍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芝麻油(分装),残留溶剂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四川广汉卓越口味实业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申请复检;经成都海关技术中心复验后,维持初步检验结论。

(7)双桥经济开发区康奇峰食品店销售的百合干(干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重庆计量质量检验研究院。

(8)江津区慈云镇刁家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四川宁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焦糖味瓜子(烘焙、油炸)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重庆计量质量检验研究院。

(9)梁平区时代食品批发超市销售的,名义上受重庆美通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的重庆益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铝残留量(以铝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10)河北永奇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酪味(蒸糕),从垫江县方杂货铺销售,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东莞钟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1)唐德兵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半山一村69号叠菜西城综合市场71、72档出售的绿豆芽和4-氯苯氧乙酸钠(按4-氯苯氧乙酸计算)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佩妮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12)云阳水帘洞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干黄花菜中铅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13)秀山县地下酒厂销售的玉米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为基准)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14)梁平区红莲家副食品超市销售的大白菜、氯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十五)开州区公居英老字号火锅店使用的玻璃,大肠菌群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目前,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开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明产品流向,召回和剔除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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