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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名女子录下丈夫裸聊时 为什么法院认定证据无效?发表声明

发布于:2020-12-12 被浏览:2889次

来自安的王女士录下了她丈夫与其他女性裸聊的声音。没想到,在她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认为王女士提交的音频侵犯了丈夫的隐私,认定证据无效。

最近,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很多网友不明白为什么丈夫出轨的铁证摆在我们面前,法院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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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求被驳回

据媒体报道,王女士和张结婚后不久,张就被派往外地工作。因为老公回家越来越少,加上生活的其他细节,王女士开始怀疑老公出轨。

有一次老公回来度假,王女士猜到了老公的手机密码,发现了很多和别的女人的照片,住宿记录,手机视频等。

为了找到进一步的证据,王女士在丈夫卧室的床头柜上放置了一个录音笔,录下了张老师与其他女性裸聊的声音。

2019年4月,王女士向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张老师离婚。关于王女士提供的证据,法院认为,王女士通过猜测密码进入丈夫手机获得的证据侵犯了丈夫的隐私权,因此证据的合法性没有得到法院的承认,证据的确认无效。

2019年6月10日,法院驳回王女士的离婚诉讼。

非法证据排除三大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规则,对于防止刑讯逼供和造成冤假错案具有重要意义。

在民事诉讼领域,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非法证据的明确规定。但最高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指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根据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必须排除以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严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手段形成或者取得的证据。这也称为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的三大排除规则。

法律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规定?因为自利的行使不能以牺牲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为基础。

比如在酒店设置监听获得的证据就是典型的非法证据。如果每个人都可以随意在酒店房间里设置一个显示器,那么一目了然哪个更轻,哪个更重要。

配偶知情权更应受保护

但婚姻家庭案件中隐私证据的认定不同于一般案件。

婚姻双方对对方都有忠实义务,婚外情可能导致婚姻的解除。婚外情往往是私人的,出轨方通常会偷偷摸摸的行为以避免被别人知道,给取证带来很大的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想抓住婚姻的错误一方的出轨行为,对方必然会采取盯梢、偷拍等方式,这似乎侵犯了隐私。这时,婚姻中无辜一方的合法权益保护与他人的隐私权就产生了冲突。法官应该如何选择?

在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来说,这类证据如果不影响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仍然具有一定的证明力,可以与其他法定证据相互验证,作为认定婚外情事实的依据。

很多公案也表明,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偷拍获得的证据可能仍然会被法院接受。毕竟个人隐私的保护是有边界的。有很多观点认为,从维护良好的风俗习惯、社会公德、维护婚姻稳定的角度来看,配偶的知情权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不是夫妻之间的隐私权。

如何看待偷拍获得的作弊证据?1.侵犯他人隐私,不能使用。2.出轨方的隐私不应该被过度保护。3.其他提交材料

多收集合法间接证据

2020年6月,王女士向张居住地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另行起诉。12月14日,法院将就此案举行听证会。

该案的未来走向仍不明朗。在这种情况下,广大网友可能更想知道,在发现另一半出轨的情况下,如何收集出轨的证据。

侵犯对方隐私获得的证据作为独立证据的证明力非常小,如果认定为非法证据,很有可能被排除。

所以,夫妻的知情权虽然很重要,但在取证过程中,要尽量避免非法手段,不要因为一个合法利益而侵犯另一个合法利益。

通过监听监听取证了怎么办?

这时候更要注意收集法律间接证据,如聊天记录、电话记录、短信内容、拍照、开房记录、证人证言、礼物等,让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能仍有助于婚外情的成功认定。

[记者]尚丽阳

[已产生]南方法治智库

[作者]尚丽阳

南方法治

标签: 证据 王女士 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