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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张成因收受贿赂超过30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发布于:2020-11-27 被浏览:2974次

据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新闻,近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兼董事长张成受贿案

经审理查明,2009年初至2019年3月,被告人张成利用其担任茅台保健酒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的职务,承接基酒供应业务、基酒调价、基酒赊销、酒类包装材料等业务。采购、货款、产品合作开发、生产、经销等事项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418.762万元,张成用上述款项购买房产。事发后,张成主动交代了大部分办案机关没有掌握的受贿事实,受贿赃款已追回1398.7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418.762万元,数额极其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回到案件后,张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没有掌握的大部分同类犯罪事实,情节坦白;他主动认罪,承认处罚,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其家人积极配合追回部分赃款,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应依法从轻处罚。张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0万元。贿赂所得的财物和孳息依法追回,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成认罪,服从了判决。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编辑刘佳妮

来源:关伟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标签: 万元 被告人 茅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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